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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关于[光明北地区]法定图则02-05、02-06地块规划调整事宜的通告

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关于[光明北地区]法定图则02-05、02-06地块规划调整事宜的通告

来源: 光明管理局  日期: 2018-09-30  【字号:大 中 小】

  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光明区工作部署,为推进光明科学城首期项目建设,拟对[光明北地区]法定图则02-05、02-06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法定图则情况

  [光明北地区]法定图则02-05、02-06地块位于新湖办事处公常路西北方向、羌下一路和永创路交汇处。02-05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用地面积46753平方米,容积率3.5,配套设施项目“公交首末站(建筑面积3800平方米)”,备注“规划”,现状为空地;02-06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用地面积49107平方米,容积率4.0,配套设施项目“幼儿园(12班,独立占地面积不小于3600平方米)、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菜市场、居住小区级文化活动室、社区警务室、便民服务站(社区服务中心)、社区管理用房、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备注“规划”,现状为旧村和林地。

  二、规划调整情况

  拟将02-05地块规划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共管理和服务设施用地,取消容积率限制,配套设施项目“公交首末站(建筑面积3800平方米)”调整至02-06地块内。两个地块其余规划要求不变。

  三、展示方式与展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一楼展厅(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我局一楼大厅(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

  3.光明区新湖办事处一楼大厅

  4.调整地块现场

  (二)网上展示

  1.http://www.szpl.gov.cn(市规划国土委网站)

  2.http://www.szgm.gov.cn(光明区政府在线)

  3.http://gm.szpl.gov.cn(我局网站)

  四、展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18年9月30日至10月29日。

  五、公众意见征询

  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公众意见征询表请寄深圳市光明新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我局地址,邮编518132),注明“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29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

  联系人:夏工

  联系电话:23466131

  附件:

  1.法定图则公众展示示意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光明管理局

  2018年9月30日

1.法定图则公众展示示意图.pdf
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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