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公明将石地区]法定图则01-01地块等7个地块实施深化公开展示的通告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6-09-23 【字号:大 中 小】
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拟对[公明将石地区]法定图则01-01、01-03、02-07、03-04地块、[凤凰碧眼片区]法定图则01-03地块、[光明大科学装置集群&楼村北片区]法定图则02-14地块、[白花地区]法定图则04-05-02地块等7个地块进行实施深化。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市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实施深化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规划情况
(一)[公明将石地区]法定图则01-01等4个地块实施深化
01-01地块配套设施增加“水利工程及其配套附属设施”,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将01-03地块划分为01-03-1、01-03-2地块,其中01-03-1地块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它用地,用地面积为217062平方米,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水利工程及其配套附属设施”;01-03-2地块用地性质为其它公用设施用地,用地面积为160平方米。
将02-17地块划分为02-17-1、02-17-2地块,其中02-17-1地块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他用地,用地面积为119529平方米;02-17-2地块用地性质为其它公用设施用地,用地面积为160平方米。
将03-04地块划分为03-04-1、03-04-2地块,其中03-04-1地块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它用地,用地面积为262509平方米,03-04-2地块用地性质为其它公用设施用地,用地面积为190平方米。
(二)[凤凰碧眼片区]法定图则01-03地块实施深化
将01-03地块划分为01-03-1、01-03-2地块,其中01-03-1地块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它用地,用地面积为416111平方米;01-03-2地块用地性质为其它公用设施用地,用地面积为160平方米。
(三)[光明大科学装置集群&楼村北片区]法定图则02-14地块实施深化
将02-14地块划分为02-14-1、02-14-2地块,其中02-14-1地块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它用地,用地面积为216546平方米,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水利工程及其配套附属设施”;02-14-2地块用地性质为其它公用设施用地,用地面积为160平方米。
(四)[白花地区]法定图则04-05-02地块实施深化
将04-05-02地块划分为04-05-02-1、04-05-02-2地块,其中04-05-02-1地块用地性质为其它公用设施用地,用地面积为160平方米;04-05-02-2地块用地性质为供应设施用地,用地面积2434平方米。
二、公示时间
本次实施深化公示时间为10个自然日,自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10月3日止。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上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gm/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2.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翠路北8号
3.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长路1009号
4.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金辉路6号
5.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雪仙丽文化创意园区1栋
6.项目现场
地址1: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水库路后底坑水库大坝启闭机房大门
地址2: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水库路大凼水库管养房外围墙及光明大道大门
地址3: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南石路东横坑水库大门
地址4: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羊川路北150米碧眼水库管养房外墙
地址5: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丰硕路东莲塘水库大门
地址6: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白花路南禾槎涧水库大门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提出意见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邮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收件人:刘工;联系电话:0755-23466158;并在信封上注明“[公明将石地区]法定图则01-01地块等7个地块实施深化事宜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gmjggxm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公明将石地区]法定图则01-01地块等7个地块实施深化事宜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实施深化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一并报批。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5-27403514
特此公开展示。
附件:1.规划调整对比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6年9月23日
附件1:规划调整对比图.pdf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