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片区]法定图则X3-1-8地块局部规划调整方案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6-02-13 【字号:大 中 小】
为落实区政府工作部署,确保产业用地招拍挂供应工作顺利开展,盘活低效用地保障产业空间供给,拟对[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片区]法定图则X3-1-8地块开展规划调整研究工作。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经核《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片区法定图则》(已批/技术修正),规划调整范围为X3-1-8地块,全部为供水用地(U11),容积率不作规定,配套设施“给水厂”,备注“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将 X3-1-8地块拆分为 X3-1-8-1、 X3-1-8-2两个地块,其中:
X3-1-8-1地块面积7084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市政供应设施用地,在地块东侧边缘新增一条建议性道路。
X3-1-8-2地块面积8365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规划容积率4.5。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公示时间
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3月15日(30个自然日)
四、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步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gm/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3.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警民路10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同观路与松白路交汇处东北侧
五、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公示地点及公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404室,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15日(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报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邮政编码:518107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755-23466344
附件:1.[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片区]法定图则X3-1-8地块规划调整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6年2月13日
附件1.X3-1-8地块规划调整公示图件.pdf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