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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公明中心北地区]法定图则28-08等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公明中心北地区]法定图则28-08等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3-12-23  【字号:

  为扶持光明区产业用地发展,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拟对[公明中心北地区]法定图则28-08等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公明中心北地区]法定图则,上撵新区路为规划支路,道路红线宽度为20米。

  28-08地块用地面积为1158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容积率为“—”,配套设施为便民服务站,备注“规划”。

  28-09地块用地面积为464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服务业用地(C1+C3),容积率为3.5,配套设施未作规定,备注“规划”。

  28-10地块用地面积为66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水域(E1),容积率和配套设施未作规定,备注“现状保留”。

  28-11地块用地面积为70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容积率和配套设施未作规定,备注“规划”。

  28-13地块用地面积为56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水域(E1),容积率和配套设施未作规定,备注“现状保留”。

  28-14地块用地面积为95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容积率和配套设施未作规定,备注“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为保证道路实施,调整优化上撵新区路道路线位,道路等级、红线宽度保持不变。

  28-08地块用地面积为1072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为4.3,配套设施为社区警务室(建筑面积5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便民服务站(建筑面积76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场地面积500平方米),备注“规划”。

  28-09地块、28-10地块、28-13地块:结合道路线型优化,用地面积分别为3930平方米、622平方米、629平方米,其余规划条件不变。

  28-11地块、28-14地块:用地面积分别为648平方米、104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其余规划条件不变。

  28-18地块:在保留原图则28-12地块边界及用地性质的基础上,新增28-18地块,用地面积为148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备注“规划”。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公示方式与地点

  本公示除在《深圳商报》刊登外,同步在下列实地和网站公示:

  (一)现场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3.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金辉路6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风景路与长旺路交叉口东南侧

  (二)网上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gm/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3年12月23日至2024年1月21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公示地点及公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7),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21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5-23466883

  附件:1.[公明中心北地区]法定图则28-08等地块规划调整公示文件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3年12月23日

附件1.[公明中心北地区]法定图则28-08等地块规划调整公示文件.pdf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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