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法定图则(局部修编)06-28地块规划调整方案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3-01-10 【字号:大 中 小】
为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对社会治安的驾驭能力、整体作战效能和服务群众水平,缓和未来光明区警力编制增加带来的用房紧张,满足社会应急联动建立机制的实际需求,推动光明区南凤派出所项目尽快落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拟对[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法定图则(局部修编)06-28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法定图则(局部修编),调整范围用地面积17203平方米,全部为公用设施用地,备注“规划(地块为燃气设施预留用地,应专题研究地块内设施对周边环境和景观的影响;用地功能可根据新区燃气设施规划情况调整,调整功能宜为产业、商业服务业、公共设施等功能)”。
二、规划调整情况
将06-28地块划分为06-28-1地块与06-28-2地块,其中06-28-1地块用地面积52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行政管理用地,备注“规划”;06-28-2地块用地面积1200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发展备用地,备注“规划(调整功能宜为产业、商业服务业、公共设施等功能)”。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公示方式与地点
本公示除在《深圳商报》刊登外,同步在下列实地和网站公示:
(一)实地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3.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侨路1号A栋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光侨路西侧,龙大高速、科能路以东
(二)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gm/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2月8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公示地点及公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7),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8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盛工
联系电话:0755-23466385
附件:1.[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法定图则(局部修编)06-28地块规划调整公示文件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3年1月10日
附件1.[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法定图则(局部修编)06-28地块规划调整方案公示文件.jpg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