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光明北地区]法定图则02-09、02-10等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2-10-27 【字号:大 中 小】
为加快推进光明科学城规划建设,拟对[光明北地区]法定图则02-09、02-10等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光明北地区]法定图则,02-09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为7215平方米,配套设施为1处再生资源回收站、1处公共厕所、1处垃圾转运站、1处环卫工人作息房;02-10地块用地性质为水域(E1),用地面积为2083平方米;02-11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为3628平方米;02-12地块用地性质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5),用地面积为691平方米,配套设施为1处羌下污水泵站;02-13地块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为96874平方米;02-14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居住用地(R1),用地面积为6996平方米;02-15地块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为109708平方米。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地块调整
修改范围内用地优化调整为10个地块并依次编号为02-15至02-24地块。
1.02-18、02-22、02-23、02-24地块用地性质均为科研用地,用地面积分别为41146、52422、46889、56887平方米,容积率均不作规定,备注“规划,依政府批件”,02-18地块配套设施为1处再生资源回收站、1处公共厕所、1处垃圾转运站、1处环卫工人作息房(建筑面积共计500平方米),02-22地块配套设施为1处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1处污水泵站(占地面积700平方米),02-23地块配套设施为1处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1处公交首末站(建筑面积3800平方米),上述公共配套设施在数量不减少、规模不降低的前提下,可适当调整位置;
2.02-15、02-17、02-19、02-21地块用地性质均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分别为2139、2067、3211、4095平方米,无配套设施要求;
3.02-16、02-20地块用地性质均为水域,用地面积分别为2143、3201平方米。
(二)道路调整
1.新增一条次干道(红线宽度为28米)、两条支路(红线宽度均为16米);
2.调整两条支路红线宽度为20米,调整一条支路红线宽度为18米。
(三)公共通道
于02-22、02-23、02-24地块内新增一条公共步行通道,通道宽度不少于20米,如局部上盖连通,连通部分梁底净空不低于4.5米,具体的位置与形式于地块建筑设计方案中落实。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公示方式与地点
本公示除在《深圳商报》刊登外,同步在下列实地和网站公示:
(一)现场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3.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268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常路与羌下一路(东)交叉路口
(二)网上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gm/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1月25日止。
五、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公示地点及公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7),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25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0755)23466131
附件:1. [光明北地区]法定图则02-09、02-10等地块局部调整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2年10月27日
附件1. [光明北地区]法定图则02-09、02-10等地块局部调整方案.jpg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