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片区]法定图则X5-1-7-4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2-09-30 【字号:大 中 小】
根据《深圳市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管理规定》(深府办规〔2019〕6号)规定,拟对[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片区]法定图则X5-1-7-4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片区]法定图则,X5-1-7-4地块用地面积为3585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为“2.5”,配套设施未作规定,备注为“现状保留”。
二、规划调整情况
X5-1-7-4地块容积率调整为“3.4”,配套设施调整为“社区警务室(建筑面积6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站(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环卫工人作息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场地面积900平方米)”,备注调整为“规划”,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公示方式与地点
本公示除在《深圳商报》刊登外,同步在下列实地和网站公示:
(一)实地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3.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警民路10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同观路与七号路交汇处西南侧
(二)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gm/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29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公示地点及公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7),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9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5-23466158
附件:1.[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片区]法定图则X5-1-7-4地块规划调整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2年9月30日
附件1.[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片区]法定图则X5-1-7-4地块规划调整方案.jpg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