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关于【梅林地区(修编)】法定图则41-02、41-03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2-04-23 【字号:大 中 小】
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原则通过,拟[梅林地区(修编)]法定图则41-02、41-03地块进行规划调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梅林地区(修编)]法定图则,41-02地块用地性质为保安用地(D2),用地面积40426平方米,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容积率:—,备注:现状保留。41-03地块用地性质为林地(E4),用地面积527969平方米,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容积率:—,备注:现状保留。
二、规划调整情况
将41-02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特殊用地+行政管理用地(GIC9+GIC1),调整用地边界,用地面积不变(40426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看守所、拘留所,备注:规划。41-03地块相应调整用地边界,用地性质调整为农林和其他用地(E2),其余规划指标不变。
详见附件:调整前后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水大厦
3、福田区梅林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田区梅华路124号楼梅林街道办
4、项目现场
地址:皇岗彩田立交东北侧
5、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2年4月23日至2022年5月22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对该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变更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以将意见邮寄至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福田管理局一楼信息公开窗口(邮编518034),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22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文工
联系电话:83139422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
202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