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关于[梅林地区]法定图则31-05&06&07&08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 本网 日期: 2020-04-03 【字号:大 中 小】
为实现幼有善育、学有优教,根据福田区教育局来文申请,拟对[梅林地区]法定图则31-05、31-06、31-07和31-08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市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梅林地区]法定图则,31-05地块用地面积为7342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发展备用地(E9),容积率“--”,配套设施为“--”,备注为规划;31-06地块用地面积为197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供燃气用地(U13),容积率“--”,配套设施为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备注为规划;31-07地块用地面积为791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供水用地(U11),容积率“--”,配套设施为城市给水、排水泵站,备注为规划(扩建);31-08地块用地面积为40254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配套设施为幼儿园(12班,占地面积1420平方米)、居住小区级文化室、社区警务室,备注为现状保留。
二、规划调整情况
调整后,31-05地块用地面积为7385.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容积率为“--”,配套设施为“18班小学”,备注为“规划,应开展与周边燃气等设施的安全影响评估,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开发建设”;31-06地块用地面积为180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为“--”,配套设施为“6班幼儿园”,备注“规划,应开展与周边燃气等设施的安全影响评估,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开发建设”;31-07-01地块用地面积为3582.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供水设施用地(U11),容积率为“--”,配套设施为“城市给水、排水泵站”,备注为“现状保留”;31-07-02地块用地面积为170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供水设施用地(U11),容积率为“--”,配套设施为“城市给水、排水泵站”,备注为“规划”;31-07-03地块用地面积为1194.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供燃气用地(U13),容积率为“--”,配套设施为“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备注为“规划,需开展环境及安全相关评估,确保周边学校、幼儿园等公共设施安全方可开发建设”;31-08地块用地面积为39211.6平方米,其余不变;31-07-01地块东侧1570.2平方米,结合原31-08地块西部未出让用地1042.4平方米,新增一条宽12米的城市道路。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水大厦
3、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华路124号梅林街道办事处大厅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九路与梅坳八路交汇处东北侧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ft/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0年4月3日至2020年5月2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水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034),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2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83074059
附件:1公示附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