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福田管理局关于[梅林地区]法定图则(修编)21-01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来源: 福田管理局 日期: 2017-07-07 【字号:大 中 小】
梅丽小学现状建筑物为危楼,拟全部拆除重建,该项目已获得福田区发改部门立项批复,核定其新建总规定建筑面积为24440平方米。梅丽小学重建工程涉及[梅林地区]法定图则(修编)21-01地块规划调整,该规划调整事项已经2017年福田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梅丽学校地处福田区梅林片区慈康巷与黄祠街交汇处西南侧,位于[梅林地区]法定图则(修编)21-01地块。原图则21-01地块用地面积为11777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小学用地(GIC54),容积率“--”,配套设施为:小学(24班),备注为“规划(扩建)”。
二、规划调整情况
拟对[梅林地区]法定图则(修编)21-01地块进行规划调整,并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4)表达。规划调整后,21-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GIC5),配套设施为小学(不小于36班),备注为“规划(拆除重建)”,其余规划指标不变。
三、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福田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
3、福田区梅林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田区上梅林梅华路124号梅林街道办一楼大厅
4、项目现场
地址:福田区梅林慈康巷与黄祠街交汇处西南侧
5、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http://www.szpl.gov.cn
6、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福田管理局网站
http://zsy.szpl.gov.cn(原第一直属管理局网址)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8月5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福田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福田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034),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5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国土委福田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邱工
联系电话:83136230
特此通告。
附件:[梅林地区]法定图则(修编)21-01地块规划调整公示附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福田管理局
2017年7月7日
[梅林地区]法定图则(修编)21-01地块规划调整公示附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