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关于[香蜜湖地区]法定图则01-04-02、01-04-04地块局部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3-12-08 【字号:大 中 小】
为支持重大文体设施建设,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拟对[香蜜湖地区]法定图则01-04-02、01-04-04法定图则进行规划调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香蜜湖地区]法定图则,01-04-02地块用地面积:7560平方米,用地性质:绿地与广场用地(G),配套设施项目名称:深圳改革开放展览馆,备注:规划。01-04-04地块用地面积:32528平方米,用地性质:绿地与广场用地(G),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将香蜜湖地区法定图则01-04-02、01-04-04地块合并为01-04-02地块,用地面积:40088平方米,用地性质调整为绿地与广场用地+文体设施用地(G+GIC2),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博物馆、社会公共停车场库,备注:规划。1、文体设施功能主要位于地下,与01-04-01地块为同一整体。2、与周边地块统一规划、设计,并预留与周边地下空间连通条件。
(二)01-04-02地块南侧道路红线范围内的绿地范围相应调整。
详见附件:调整前后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公示地点
(一)现场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
3.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田区竹子林农林路1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北侧香蜜湖片区
(二)网上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四、公示时间
本次调整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3年12月10日至2024年1月8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水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034),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8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83138612
附件:1.调整前后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
2023年12月7日
调整前后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png
公众意见征询表.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