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关于〔大鹏中心区〕法定图则05-13地块规划调整公示的通告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0-07-03 【字号:大 中 小】
为落实新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大鹏新区有关会议要求,拟对〔大鹏中心区〕05-13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市规划主管部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大鹏中心区〕法定图则,05-13地块用地面积为8331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文化设施用地(GIC2),备注“现状保留,华侨博物馆”;05-11地块用地面积为5741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科研用地(GIC5),规划配套设施“高中、初中、社会停车场”,备注“现状保留,华侨中学”。
二、规划调整情况
调整后,05-13地块用地面积为260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文体设施用地(GIC2),备注“规划”;05-11地块用地面积为63142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规划配套设施“高中、初中、社会停车场(库)”,备注“规划”。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A5栋
3.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中山路5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迎宾南路东北侧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dp/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0年7月3日至2020年8月1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A5栋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19),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1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尹工
联系电话:28336371
附件:
1.〔大鹏中心区〕法定图则05-13地块规划调整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日
附件1.〔大鹏中心区〕法定图则05-13地块规划调整方案.docx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