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滨海管理局关于深圳市龙岗片区[大鹏中心区]法定图则08-24地块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的公告
来源: 滨海管理局 日期: 2016-01-16 【字号:大 中 小】
深圳市龙岗片区[大鹏中心区]法定图则08-24地块位于大鹏新区大鹏街道布新社区葵南路东侧,经核查《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以下简称《规划》),共有10810平方米用地位于现行规划有条件建设区范围内。根据《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操作指引(试行)》规定,位于有条件建设区的地块需要编制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目前我局已按规定组织编制了《深圳市龙岗片区[大鹏中心区]法定图则08-24地块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该方案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入地块1块,面积10810平方米,位于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布新社区葵南路东侧,在土地管制分区中均为有条件建设区。经核查深圳市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调入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不涉及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根据[大鹏中心区]法定图则(已批),项目用地规划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调入地块经过本次规划调整后,作为城乡建设用地使用。
二、调出地块共3块,面积共10810平方米,其中调出地块01、02(TC01、TC02)全部位于大鹏新区中心区,面积分别为4643.67平方米和5640.39平方米;调出地块03(TC03)位于大鹏新区鹏城社区,面积为526.19平方米。经核查深圳市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现状农用地10772平方米,现状未利用地38平方米,其中,调出地块TC01土地利用现状基本为农用地,极少量为有林地和裸地;调出地块TC02为园地+林地;调出地块TC03为坑塘水面。经核查《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出地块在土地利用规划图中全部为城乡建设用地(即允许建设区)。根据[大鹏中心区]法定图则,调出地块01(TC01)用地规划性质为公共绿地(G1);调出地块02(TC02)用地规划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G2);根据[大鹏鹏城地区]法定图则,调出地块03(TC03)用地规划性质为耕地(E2)。经核查历年农用地转用方案以及农用地转用实施方案,调出地块均未办理农用地转用方案以及农用地转用实施方案;调出地块均未经批准为建设用地,未见出让等相关用地手续。
三、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调入和调出地块用地面积相等,在大鹏新区范围内实现等面积置换,新区范围内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没有增加,城乡建设用地指标没有突破,符合有条件建设区使用原则。本方案调入、调出地块调整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详见附件。
四、本方案经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业务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操作指引(试行)》第十五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天(2016年1月16日-2016年1月22日)。市民可登录下列网站浏览或赴现场查询:
(一)网站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二)现场
1.市规划国土委滨海管理局一楼大厅(盐田区海景路10号)。
2. 大鹏街道办、布新社区、岭澳社区、鹏城社区。
特此公告。
附件:1.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
2.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
3.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TC01)
4.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TC02)
5.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TC03)
6.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TC01)
7.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TC02)
8.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TC03)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
2016年1月16日
(联系人:陈工 电话:25357066 传真:25356213)
附件1:深圳市龙岗片区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jpg
附件2:深圳市龙岗片区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jpg
附件3:深圳市龙岗片区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TC01).jpg
附件4:深圳市龙岗片区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TC01).jpg
附件5:深圳市龙岗片区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TC02).jpg
附件6:深圳市龙岗片区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TC02).jpg
附件7:深圳市龙岗片区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TC03).jpg
附件8:深圳市龙岗片区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TC03).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