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大鹏管理局关于〔葵涌中心区〕法定图则01-27-01、01-27-02地块
来源: 大鹏管理局 日期: 2017-07-19 【字号:大 中 小】
为加快推进新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我局拟对〔葵涌中心区〕法定图则01-27-01、01-27-02地块规划边界进行微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
一、法定图则情况
〔葵涌中心区〕法定图则01-27-01、01-27-02地块位于石葵线和二号支路交汇处东北侧。01-27-01地块用地面积4795.8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规划容积率1.8,规划配套设施无,备注“规划”。01-27-02地块用地面积6000.14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规划容积率4.0,规划配套设施无,备注“规划,按保障性住房项目要求个案调整”。
二、规划调整情况
拟将01-27-01地块内约85平方米调入01-27-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4.0;将01-27-02地块内约86平方米调入01-27-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1.8。
三、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盐田管理局一楼大厅
地址:盐田区沙头角海景路10号
3.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办事处
地址:葵涌街道办事处公告栏
4.项目现场
地址:石葵线和二号支路交汇处东北侧
5.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网址:http://www.szpl.gov.cn/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7年7月19日至2017年8月17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大鹏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大鹏管理局(办公地址:盐田区海景路10号,邮编:518081),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17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国土委大鹏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尹工
电话:25355975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大鹏管理局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