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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国土委大鹏管理局关于[大鹏中心区]法定图则03-05-01、03-05-02地块调整方案公示的通告

市规划国土委大鹏管理局关于[大鹏中心区]法定图则03-05-01、03-05-02地块调整方案公示的通告

来源: 大鹏管理局  日期: 2018-05-13  【字号:

  为推进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岭澳社区未建房户统建用地开发建设,我局拟对[大鹏中心区]法定图则03-05-01地块用地边界、03-0-02地块规划容积率、用地边界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大鹏中心区]法定图则03-05-01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为15417平方米,备注为现状;03-05-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为13925.89平方米,容积率为2.5,规划配套设施为文化活动室、物业服务用房,备注为规划。

  二、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涉及[大鹏中心区]法定图则03-05-01地块和03-05-02地块,具体范围及指标调整详见调整说明。

  三、公示地点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将同时在以下地点和网站发布:

  1.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大鹏管理局

  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A5栋

  3.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办事处

  地址:大鹏新区大鹏街道办事处公告栏

  4.项目用地现场

  地址:大鹏新区大鹏街道迎宾北路和正龙路交汇处东南侧

  5.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网址:http://www.szpl.gov.cn/

  四、公示时间

  本通告公示期30天(2018年5月13日至2018年6月11日)。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规划调整方案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大鹏管理局(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A5栋,邮编:518119)。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国土委大鹏管理局

  联系人:刘 工

  电话:28336493

  市规划国土委大鹏管理局

  2018年5月13日

法定图则局部调整情况.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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