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新安上川片区]法定图则16-03、16-04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2-05-28 【字号:大 中 小】
宝安区教育局来文申请对[新安上川片区]法定图则16-03、16-04地块进行规划调整。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审议,原则同意其申请,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新安上川片区]法定图则,16-03地块用地面积为1581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小学用地(GIC54),容积率“1.4”,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24班小学”,备注“现状保留”;16-04地块用地面积为288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M1),容积率“1.8”,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备注“现状保留”。
二、规划调整情况
调整后,将16-03地块容积率由“1.4”调整为“—”,地块面积由15810平方米调整为17023平方米,用地性质由“小学用地(GIC54)”调整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配套设施项目名称由“24班小学”调整为“48班小学”,备注由“现状保留”调整为“规划”;将16-04地块容积率由“1.8”调整为“—”,用地面积由2889平方米调整为1676平方米,用地性质由“行政办公用地(GIC1)”调整为“行政管理用地(GIC1)”,其余指标保持不变。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3.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民一路202-8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龙井二路合围处,宝城小学内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ba/
四、公示时间
本次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2年5月28日至2022年6月26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1),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26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27820059
附件:1.[新安上川片区]法定图则16-03、16-04地块规划调整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2年5月28日
附件1.[新安上川片区]法定图则16-03、16-04地块规划调整方案.jpg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