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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沙井长流陂水库西地区]法定图则02-02、02-03、02-19、02-20、03-01地块和[沙井新桥地区]法定图则06-14等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沙井长流陂水库西地区]法定图则02-02、02-03、02-19、02-20、03-01地块和[沙井新桥地区]法定图则06-14等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2-05-31  【字号:

  为支持重大产业项目落地,保障重大产业空间需求,拟对[沙井长流陂水库西地区]法定图则02-02、02-03、02-19、02-20、03-01地块和[沙井新桥地区]法定图则06-14等地块规划进行调整。该事项已经市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一)[沙井长流陂水库西地区]法定图则相关地块:

  1. 02-02地块用地面积为1372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仓储用地+商业用地,容积率3.0,配套设施项目为“-”,备注为“规划”。

  2. 02-19地块用地面积2977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为“-”,备注为“现状保留”。

  3. 02-20地块用地面积15899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备注为“规划”。

  4. 03-01地块用地面积为724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发展备用地,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为“-”,备注为“现状保留”。

  (二)[沙井新桥地区]法定图则相关地块:

  1. 06-05地块用地面积为8047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为“-”,备注为“规划”。

  2. 06-06地块用地面积为619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3.0,配套设施项目为“-”,备注为“规划”;

  3. 06-08地块用地面积为22067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为“-”,备注为“现状保留”。

  4. 06-10地块用地面积为25562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为“-”,备注为“现状保留”。

  5. 06-12地块用地面积为1986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为“-”,备注为“现状保留”。

  6. 06-13地块用地面积为10831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为“-”,备注为“规划”。

  7. 06-14地块用地面积为1038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3.0,配套设施项目为“-”,备注为“规划”。

  8. 06-16地块用地面积为3876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发展备用地,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为“-”,备注为“规划,远期优先产业用地和生产生活配套服务用地”。

  9. 06-17地块用地面积为646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发展备用地,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为“-”,备注为“规划,远期优先产业用地和生产生活配套服务用地”。

  10. 06-18地块用地面积为500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发展备用地,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为“-”,备注为“规划,远期优先产业用地和生产生活配套服务用地”。

  11. 06-17地块用地面积为23027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3.2,配套设施项目为“公交首末站”,备注为“规划,远期优先产业用地和生产生活配套服务用地”。

  12. 06-18地块用地面积为12642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3.2”,配套设施项目为“-”,备注为“规划,远期优先产业用地和生产生活配套服务用地”。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拟对[沙井长流陂水库西地区]法定图则02-19和02-20地块进行规划调整:

  1. 02-19地块用地面积由29776平方米调整为27094平方米,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2. 02-20地块用地面积由15899平方米调整为18582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由公共绿地调整为普通工业用地,容积率由“-”调整为“4.2”,配套设施项目由“社区体育活动场地”调整为“-”,备注为“规划”。

  (二)拟将[沙井长流陂水库西地区]法定图则02-02、02-03、03-01地块与[沙井新桥地区]法定图则06-05、06-06、06-08、06-10、06-12、06-13、06-14、06-16、06-17、06-18地块重新整合划分,优化路网结构:

  1. 02-02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16081平方米;03-01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4928平方米,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2. 02-03-01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5488平方米;02-03-02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964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其他规划条件均不变。

  3. 06-06-01地块用地面积6879平方米,配套设施项目“社区体育活动场地”,06-06-02地块用地面积9607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均调整为公园绿地,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4. 06-05地块用地面积9284平方米;06-08地块用地面积24081平方米、06-10地块用地面积25607平方米、06-12地块用地面积19941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均为普通工业用地;06-13地块用地面积7236平方米、06-14地块用地面积299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06-16地块用地面积36911平方米,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5. 06-17地块用地面积2614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容积率3.2,配套设施项目为“公交首末站”,备注为“规划,远期优先产业用地和生产生活配套服务用地”;06-18地块用地面积15054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容积率“3.2”,配套设施项目为“-”,备注为“规划,远期优先产业用地和生产生活配套服务用地”。

  6.现状新玉大道东延,红线宽度为15米;按现状调整横岗下大街,红线宽度为15米;将新天路南延,红线宽度为20米。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3.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中心路239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玉路与新杰一路交叉口东南侧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ba/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2年5月31日至2022年6月29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1),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29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27820603

  附件:1.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2年5月31日

1.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jpg
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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