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西乡铁岗地区]法定图则10-07、10-08地块规划调整公示的通告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1-10-20 【字号:大 中 小】
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拟对[西乡铁岗地区]法定图则10-07、10-08地块规划进行调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西乡铁岗地区]法定图则10-07、10-08地块位于宝安区西乡街道,广深高速东侧、铁岗水库西南侧。具体地块信息详见调整前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二、规划调整情况
10-07地块用地面积为2845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GIC),容积率2.4,配套设施项目调整为公交首末站(不少于3000平方米),备注为规划;10-08地块用地面积为9293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GIC),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调整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备注为规划。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3.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民二路108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广深高速东侧、铁岗水库西南侧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ba/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1月18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1),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18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27820603
附件:1.规划调整前后对比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1年10月20日
附件1.规划调整前后对比图.jpg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