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福永桥头地区]法定图则07-02、07-03、08-01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1-05-14 【字号:大 中 小】
一、法定图则情况
[福永桥头地区]法定图则07-02、07-03、08-01地块位于宝安区福海街道桥塘路与育桥路交汇处西南侧。具体地块信息详见调整前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07-02、07-03地块合并为一个地块,地块编号为07-02,用地面积为24333平方米,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调整为4.2,配套9班幼儿园(独立占地27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27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0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22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30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面积750平方米),备注为“规划,需满足航空限高要求,配建不少于3472平方米的公共住房”。
(二)08-01地块用地面积31705平方米保持不变,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调整为4.2,配套9班幼儿园(独立占地27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27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0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2900平方米)、公共充电站(700平方米)、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50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面积950平方米),备注为“规划,需满足航空限高要求,配建不少于17071平方米的公共住房”。
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3.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桥和路66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桥塘路与育桥路交汇处西南侧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http://pnr.sz.gov.cn/ba/)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1年5月14日至2021年6月12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上述表格请寄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1),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12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27832425
传真:27820383
附件:1.调整前后对比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2021年5月14日
附件1 调整前后对比图.jpg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