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新安上川片区]法定图则38-07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1-05-01 【字号:大 中 小】
根据《深圳市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管理规定》,依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拟对[新安上川片区]法定图则38-07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2021年第7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新安上川片区]法定图则,38-07地块用地面积为1007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容积率“3.5”,备注为“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维持[新安上川片区]法定图则38-07地块用地面积不变,将容积率由“3.5”调整为“4.0”,用地性质按现行《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规定,表述为“普通工业用地”,其余指标不变;
为改善片区内交通循环,在片区内新增一条15米宽的建议性道路,在38-05、38-06、38-07地块一侧落实7米,在38-01地块一侧落实8米。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3.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29区宝民一路202-8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留仙三路与恒安路交汇处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pnr.sz.gov.cn/ba/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5月30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1),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30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27832425
附件:1.[新安上川片区]法定图则38-07地块规划调整一览表及附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1年5月1日
附件1.[新安上川片区]法定图则38-07地块规划调整一览表及附图.pdf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