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新安南地区]法定图则39-04-01、39-04-02、39-05、39-06、39-07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 本网 日期: 2020-04-25 【字号:大 中 小】
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拟对[新安南地区]法定图则39-04-01、39-04-02、39-05、39-06、39-07地块规划进行调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39-04-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用地面积为2475平方米,39-04-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用地面积为1024平方米;容积率7.9,配套设施项目为“—”,两个地块备注“依据政府批件,规划新增绿地”。
39-05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用地面积为2000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为“—”,备注“现状保留”。
39-06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用地面积为2623平方米,容积率5.2,配套设施项目为“邮政支局(新增)”,备注“依据政府批件”。
39-07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用地面积为1992平方米,容积率4.9,配套设施项目为“社会停车场(新增)”,备注“依据政府批件”。
二、规划调整情况
将39-04-01、39-04-02、39-05、39-06、39-07地块整合布局并重新划分为39-04、39-05、39-06、39-07四个地块。调整后的各地块规划情况如下:
39-04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用地面积为3643平方米,容积率“-”;39-05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用地面积为1024平方米,容积率“-”;39-06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用地面积为2447平方米,容积率“-”。三个地块配套设施项目为“社区警务室、邮政支局”,共同备注“规划,保证绿地规模不减少,允许适当优化用地边界,地下空间与相邻地块统筹开发、互联互通”。
39-07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用地面积为3000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为“社会停车场、微型消防站”,备注“规划”。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三)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民一路202-8号;
(四)项目现场
地址: 宝安区新安一路与翻身大道交汇处;
(五)网站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http://pnr.sz.gov.cn/ba/)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0年4月25 日至2020年5月24日止。
五、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1),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 24 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联系人:曾工,联系电话:27832425,传真:27820383
附件:[新安南地区]法定图则39-04-01、39-04-02、39-05、39-06、39-07地块规划调整前后对比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0年4月25日
附件:[新安南地区]法定图则39-04-01、39-04-02、39-05、39-06、39-07地块规划调整前后对比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