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沙井新桥地区]法定图则06-19、06-20地块(A323-0111宗地)个案调整的公示
来源: 宝安管理局 日期: 2017-04-15 【字号:大 中 小】
深圳市嘉德和绿色食品有限公司A323-0111宗地位于沙井街道新桥社区,用地面积10074.22平方米。为集约节约用地,用地单位特申请提高宗地容积率。该用地涉及[沙井新桥地区]法定图则06-19、06-20地块容积率调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沙井新桥地区]法定图则06-19、06-20地块位于宝安区新桥街道,规划性质为工业用地和发展备用地,其中06-19地块用地面积10093平方米,06-20地块用地面积5088平方米;容积率:1.5。
二、规划调整情况
A323-0111号宗地位于06-19、06-20两个地块,其中06-20地块为发展备用地,涉及16.95平方米发展备用地调整为工业用地,并入06-19地块。
06-19地块规划为一类工业用地,地块面积由10093平方米调整为10110平方米,容积率由1.5调整为4.0。
06-20地块规划为发展备用地,地块面积由5088平方米调整为5071平方米,其它保持不变。
三、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3.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中心路239号
4.项目现场
宝安区新桥街道新玉路与新奉路交汇处东南侧
5.网站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http://www.szpl.gov.cn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http://ba.szpl.gov.cn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7年4月15日至2017年5月14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规划设计科(邮编518101),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14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工 电话:27809170 传真:27811901
附:法定图则调整前、后对比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2017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