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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沙井长流陂水库西地区]法定图则09-02地块个案调整的公示

关于[沙井长流陂水库西地区]法定图则09-02地块个案调整的公示

来源: 宝安管理局  日期: 2018-02-10  【字号:大 中 小】

  深圳市创新智慧港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凤谷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沙井长流陂水库西地区] 09-02地块法定图则个案调整,申请容积率由2.5提高至4.0。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沙井长流陂水库西地区]法定图则09-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33252平方米,备注“现状保留”。

  二、规划调整情况

  拟将[沙井长流陂水库西地区]法定图则09-02地块重新划分为两个地块,其中,09-02-01地块面积1805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容积率4.0,配套文化活动室1000平方米,备注“规划”;09-02-02地块面积1519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备注“现状保留”。

  三、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3.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中心路239号;

  4.项目现场

  地址:宝安区新桥街道上南大道、洪田路交汇处西南侧;

  5.网址: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http://www.szpl.gov.cn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http://ba.szpl.gov.cn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8年2月10日至2018年3月11日止。

  五、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1),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11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27814976 传真:27820383

  附件:[沙井长流陂水库西地区]法定图则09-02地块个案调整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2018年2月10日

[沙井长流陂水库西地区]法定图则09-02地块个案调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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