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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沙井中心地区西片]法定图则01-05地块规划调整公示的通告

关于[沙井中心地区西片]法定图则01-05地块规划调整公示的通告

来源: 宝安管理局  日期: 2018-08-02  【字号:大 中 小】

  为推进宝安区产业发展,经宝安区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宝安区有关部门申请对[沙井中心地区西片]法定图则01-05地块局部规划进行调整。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沙井中心地区西片] 法定图则01-05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104350平方米,备注“现状保留”。

  二、规划调整情况

  将01-05地块调整为01-05-01、01-05-02两个地块,其中01-05-01地块用地面积95776平方米,用地性质按照《深标》(2013)表达为普通工业用地(M1),其他保持不变;01-05-02地块用地面积8574平方米,用地性质由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新型产业用地(M0),容积率调整为6.0。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三)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沙路488号;

  (四)项目现场

  地址: 沙井北环路与环镇路交汇处西南角;

  (五)网站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http://www.szpl.gov.cn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http://ba.szpl.gov.cn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18年 8 月 2 日至2018年 9 月 1 日止。

  五、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1),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1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27832425

  传真:27820383

  附件:调整前后对比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2018年8月2日

调整前后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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