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安中心区]法定图则02-03地块个案调整的公示
来源: 宝安管理局 日期: 2019-01-10 【字号:大 中 小】
为缓解儿童医疗服务资源短缺问题,提升宝安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实现与宝安区妇幼保健院的医疗整合,拟于宝安区妇幼保健院西北侧即[宝安中心区]02-03地块建设宝安区儿童医院。因该项目涉及[宝安中心区] 02-03地块法定图则的调整,现拟对调整内容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规划调整前
[宝安中心区]法定图则
02-03地块规划性质为商业性办公用地(C2),用地面积16470.67平方米,容积率5.0,配套设施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综合车场16000.00平方米,备注规划、商务公寓。
二、规划调整后
[宝安中心区]法定图则
02-03地块规划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GIC4),用地面积16470.67平方米,配套设施儿童医院(≤500床)、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备注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0天(2019年1月10日-2019年2月8日)。在公示期间内,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供市民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pl.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http://ba.szpl.gov.cn/)
联系人:杨工 电话:27809623传真:27834718
联系人:冯工 电话:27817608传真:27834718
联系人:周工 电话:29996977传真:27834718
联系人:吴工 电话:27812595传真:27834718
附件:调整前后对比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