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沙井中心地区北片]法定图则12-03、12-06、12-07地块个案调整的公示
来源: 宝安管理局 日期: 2019-01-12 【字号:大 中 小】
茅洲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新桥公园排涝泵站位于新桥街道,用地面积546.51平方米。因该项目涉及[沙井中心地区北片]法定图则12-03、12-06、12-07地块法定图则的调整,现拟对调整内容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 规划调整前
[沙井中心地区北片]法定图则
12-03地块规划性质为四类居住用地(R4),用地面积6008平方米,配套设施为幼儿园(18班),备注现状保留。
12-06地块规划性质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2587平方米,备注规划。
12-07地块规划性质为水域(E11),用地面积8343平方米,备注现状保留。
二、 规划调整后
[沙井中心地区北片]法定图则
12-03地块规划性质为四类居住用地(R4),用地面积6008平方米,配套设施为幼儿园(18班)、泵站(与12-06、 12-07地块共建1处泵站,占地550平方米),备注现状保留(泵站为新建)。
12-06地块规划性质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2587平方米,备注规划。
12-07地块规划性质为水域(E11),用地面积8343平方米,备注现状保留。
12-06地块与12-07地块配套设施合并备注为泵站(与12-03地块共建1处泵站,占地550平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0天(2019年1月12日-2019年2月10日)。在公示期间内,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供市民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pl.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http://ba.szpl.gov.cn/)
联系人:张工 电话:27830678传真:27809686
附件:调整前后对比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2019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