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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场东地区]法定图则08-09、08-10地块个案调整的公示

关于[机场东地区]法定图则08-09、08-10地块个案调整的公示

来源: 宝安管理局  日期: 2019-04-27  【字号:大 中 小】

  航城街道黄田片区排涝泵站工程已取得区发改局关于西乡街道黄田片区排涝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宝发改可研[2017]3号)、区发改局关于航城街道黄田片区排涝泵站工程项目总概算的批复(宝发改概算[2017]107号)、区教育局关于西乡街道黄田片区排涝泵站工程用地方案意见的复函。为支持该项目的前期建设,我局于2018年8月17日提前核发了该项目选址意见书(深规土选BA-2018-0138号)和用地预审(深规土宝函〔2018〕1430号),核定用地面积为1192.66平方米,由于项目用地占用公共绿地及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需进行法定图则个案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一、规划调整前

  08-09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用地面积为1543平方米,配套设施项目无,备注为规划;08-10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GIC55),用地面积为35044平方米,配套54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备注为现状保留。

  二、规划调整后

  08-09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用地面积为1543平方米,配套设施项目雨水泵站(与08-10地块共建1处泵站),备注为规划。

  08-10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GIC55),用地面积为35044平方米。配套设施项目54班九年一贯制学校、雨水泵站(与08-09地块共建1处泵站),备注为学校现状保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0天(2019年4月27日-2019年5月26日)。在公示期间内,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供市民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http://pnr.sz.gov.cn/ba/

  联系人:庹工 电话:27806087 传真:27832492

  附件:调整前后对比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19年4月27日

调整前后对比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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