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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乡中心地区]法定图则19-07地块个案调整的公示

关于[西乡中心地区]法定图则19-07地块个案调整的公示

来源: 宝安管理局  日期: 2019-05-25  【字号:大 中 小】

  环卫车队用地位于西乡街道,拟将[西乡中心地区]法定图则19-07地块调整为环卫设施用地+文体设施用地及周边地块增加建议性道路和内部道路,现拟对调整内容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 规划调整前

  19-07地块规划性质为市政公共设施用地(U),用地面积13989.39平方米。

  19-09地块规划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G2),用地面积93473.33平方米。

  19-05地块规划性质为交通设施用地(U2),用地面积13927.68平方米。

  19-04地块规划性质为垃圾处理用地(U52),用地面积15197.42平方米,配套设施为垃圾转运站。

  二、 规划调整后

  19-07地块规划性质为环卫设施用地+文体设施用地(U5+GIC2),用地面积13989.39平方米,配套设施公交首末站和社会停车场。

  19-09地块规划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G2),用地面积93473.33平方米,备注为建议性道路。

  19-05地块规划性质为交通设施用地(U2),用地面积13927.68平方米,备注为建议性道路。

  19-04地块规划性质为垃圾处理用地(U52),用地面积15197.42平方米,配套设施为垃圾转运站,备注为内部道路(供19-07地块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0天(2019年5月25日-2019年6月23日)。在公示期间内,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供市民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http:// pnr.sz.gov.cn/ba/)

  联系人:胡工 电话:27832442 传真:27809686

  附件:调整前后对比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19年5月25日

调整前后对比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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