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永中心地区]法定图则17-01地块个案调整公示的通告
来源: 宝安管理局 日期: 2019-07-13 【字号:大 中 小】
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拟对[福永中心地区]法定图则17-01地块进行规划调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规划情况
17-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体育用地(GIC3),用地面积为63419.00平方米,配套设施项目为“区级体育中心和公共厕所”,备注“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原17-01地块划分为17-01和17-21两个地块。17-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文体用地(GIC2),用地面积为60814.00平方米,配套设施项目为“区级体育中心和公共厕所”,备注“规划,须提供不少于2426.25平方米公共绿地”。
17-2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宗教用地(GIC6),用地面积为2605.00平方米,配套设施项目为“-”,备注“规划”。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三)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大道303号
(四)项目现场
地址: 福永中心区宝安大道与福德路交叉口东南侧
(五)网站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http://pnr.sz.gov.cn/ba/)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19年7月13日至2019年8月11日止。
五、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1),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11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曾工;联系电话:27832425;传真:27832425
附件:[福永中心片区]法定图则17-01地块规划调整示意图
2019年7月13日
[福永中心片区]法定图则17-01地块规划调整示意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