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永桥头地区]法定图则03-08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 宝安管理局 日期: 2019-10-01 【字号:大 中 小】
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拟对[福永桥头地区]法定图则03-08地块规划进行调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03-08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用地面积为27272平方米,容积率3.0,配套设施项目为“社区警务室、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备注“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拟将原03-08地块调整为03-08-1和03-08-2两个地块。
(二)03-08-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为20772平方米,容积率5.0,配套设施项目为“社区警务室、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幼儿园(9班)”,备注“规划(建议性道路不小于12米宽,与地块同步建设,建成后需24小时无偿对外开放使用)”。
(三)03-08-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用地面积为6500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为“小学”,备注“规划”。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三)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大道303号;
(四)项目现场
地址:福永富桥大道与育桥路、福山路交汇处;
(五)网站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http://pnr.sz.gov.cn/ba/)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10月30日止。
五、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1),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30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联系人:曾工,联系电话:27832425,传真:27820383
附件:[福永桥头地区]法定图则03-08地块规划调整前后对比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19年10月1日
[福永桥头地区]法定图则03-08地块规划调整前后对比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