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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宝安区[西乡固戍东地区]法定图则02-12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关于宝安区[西乡固戍东地区]法定图则02-12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 宝安管理局  日期: 2019-10-11  【字号:大 中 小】

  根据《深圳市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管理规定》,依深圳市宝星依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拟对[西乡固戍东地区]法定图则02-12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规划调整事项已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2019年第15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现行法定图则规划

  [西乡固戍东地区]法定图则02-1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16372平方米,容积率为2.50,配套社区健康服务中心、邮政所、文化活动室,备注“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维持[西乡固戍东地区]法定图则02-12地块用地性质和用地面积不变,拟将规划容积率调整为4.56,增加配套:再生资源回收站(100平方米)和环卫工人作息房(20平方米),备注:与02-13地块可设置一处宽度不大于8米的地下车库连通通道。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三)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凯成二路19号;

  (四)项目现场

  地址: 航城街道前进二路现代网络产业园;

  (五)网站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pnr.sz.gov.cn)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19年10月11日至2019年11月9日止。

  五、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1),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9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吴工,电话:27820383,传真:27820383

  附件:调整前后方案对比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19年10月11日

附件:调整前后方案对比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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