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松岗沙埔-江边地区]法定图则08-10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 宝安管理局 日期: 2019-10-24 【字号:大 中 小】
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拟对[松岗沙埔-江边地区]法定图则08-10地块进行规划调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松岗沙埔-江边地区]法定图则08-10地块用地性质为发展备用地,用地面积240375平方米,配套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菜市场,备注为规划,未来发展方向为工业、居住以及相关配套。
二、规划调整情况
[松岗沙埔-江边地区]法定图则08-10分为三个地块,其中:
08-10-01地块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三类居住用地(M1+R3),面积192022平方米,容积率2.2,配套设施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菜市场、社区管理用房、物业服务用房、社区警务室、12班幼儿园、社区体育活动场地、邮政所、公交车首末站、公共厕所,备注为规划;
08-10-02地块用地性质为发展备用地(E9),面积28985平方米,备注为规划,未来发展方向为工业、居住以及相关配套;
08-10-03地块用地性质为发展备用地(E9),面积19368平方米,备注为规划,未来发展方向为工业、居住以及相关配套。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三)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广深公路428号
(四)项目现场
宝安区松岗街道碧头站点东侧、宝安大道西侧
(五)网站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http://pnr.sz.gov.cn/ba/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9年10月24日至2019年11月22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1),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22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27814976,传真:27820383
附件:[松岗沙埔-江边地区]法定图则08-10地块规划调整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