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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裕安一路西延工程法定图则个案调整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裕安一路西延工程法定图则个案调整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4-01-26  【字号:

  为满足“互联网+”未来科技城对外交通需求,强化大铲湾片区与宝安中心区的交通联系,拟规划建设裕安一路西延工程,涉及对[宝安中心区片区]法定图则07-02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将个案调整情况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宝安中心区片区]法定图则,07-02地块用地面积43991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容积率为“-”,配套设施为“社会停车场(150个),综合体育活动中心,公共厕所,军事设施6300平方米”,备注为“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07-02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428426平方米,其他指标不变。

  三、公示方式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3.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紫竹七道16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

  裕安西路附近

  (二)网上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ba/

  四、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24日。

  五、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填写完请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公共项目科(邮编518101),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2月24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27804254

  附件:1.调整前后对比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4年1月26日

附件1:调整前后对比图.pdf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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