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西乡老城地区]法定图则05-03-01、05-03-05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4-01-06 【字号:大 中 小】
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拟对[西乡老城地区]法定图则05-03-01、05-03-05地块规划进行调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原规划情况
05-03-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为1800平方米,容积率为“--”,备注“现状保留”;
05-03-05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加油加气站用地(U24),用地面积6150平方米,容积率为“--”,配套设施为“加油加气站”,备注“现状保留”。
二、规划调整情况
结合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及规划道路红线,优化调整05-03-01、05-03-05地块。调整后:
(一)05-03-01地块用地面积从1800平方米调整为1814平方米,用地性质维持二类居住用地(R2)不变,容积率“—”,备注:现状。原05-03-01地块剩余用地调整为道路用地。
(二)05-03-05地块用地面积由6150平方米调整为5968平方米,用地性质由“公共加油加气站用地(U24)”调整为“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C1+R2)”,容积率由“—”调整为“3.5”,配套设施为“3班幼儿园(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可根据实际需求附设托幼设施)、社区警务室、社区服务中心”,备注“规划”。原05-03-05地块剩余用地调整为道路用地。
三、公示方式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3.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民二路110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大道、前进二路交会处南侧。
(二)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http://pnr.sz.gov.cn/ba/
四、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4年1月6日至2024年2月4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000),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2月4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联系人:聂工,联系电话:27820605
附件:1. [西乡老城地区]法定图则05-03-01、05-03-05规划调整示意图
2. 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4年1月6日
附件1:[西乡老城地区]法定图册05-03-01、05-03-05规划调整示意图.pdf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