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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沙井中心地区南片]法定图则10-22、10-24-02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沙井中心地区南片]法定图则10-22、10-24-02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3-04-18  【字号:

  为优化片区交通微循环,支持重大产业项目落地,保障重大产业项目空间需求,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依职能对[沙井中心地区南片]法定图则10-22、10-24-02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一)10-22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用地面积为6644平方米,容积率为“—”,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备注“规划”。

  (二)10-24-02地块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为4805平方米,容积率为“3.85”,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备注“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在10-22地块和10-24-02地块内增加12米宽建议性道路,衔接周边道路,完善片区路网系统。

  (二)10-24-02地块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为4085平方米,容积率提高至5.0,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备注“规划”;10-22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为6644平方米,容积率为“—”,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场地面积500平方米)”,备注“规划”。

  三、公示方式及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3.宝安区新桥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中心路239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惠仁路与寮星路交汇处东侧。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http://pnr.sz.gov.cn/ba/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5月17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1),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17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工;联系电话:27809146;传真:27820383。

  附件:1.[沙井中心地区南片]法定图则10-22、10-24-02地块规划调整示意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3年4月18日

附件1:[沙井中心地区南片]法定图则10-22、10-24-02地块规划调整示意图.jpg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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