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石岩东地区]法定图则》02-01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2-12-30 【字号:大 中 小】
为加强宝同化工土地置换方案地块对外交通联系水平,拟对《[石岩东地区]法定图则》02-01地块进行个案调整。该事项已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石岩东地区]法定图则》,02-01地块用地面积为12645.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G2),备注为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调整后,原02-01地块由“生产防护绿地(G2)”转为“农林和其他用地(E2)”;新增02-05地块的对外联系支路,红线宽度12米,双向2车道,新增道路用地面积为2359.8平方米,新增支路将原02-01地块分为02-01-01、02-01-02两个地块,其中,02-01-01地块用地面积为6318.8平方米,02-01-02地块用地面积为3966.9平方米,均备注“规划”;规划02-08地块通往新增支路的建议性道路,红线宽度不小于12米。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3.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外环路与光布大道交汇处东南侧。
(二)网上展示
1.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pnr.sz.gov.cn
2.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http://pnr.sz.gov.cn/ba/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28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公共项目科(邮编518101),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28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公共项目科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27832492;传真:27820383
附件:1.[石岩东地区]法定图则02-01地块规划调整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1:[石岩东地区]法定图则02-01地块规划调整方案.pdf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