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沙井新桥地区]法定图则01-16-02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2-11-29 【字号:大 中 小】
依深圳市A418-0001宗地权利人何谋凤申请,拟对[沙井新桥地区]法定图则01-16-02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01-16-02地块用地面积为19661平方米,用地代码为“M1”,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客积率为“-”,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备注为“依据政府批件,地块建(构)筑物不得侵入外环高速30米建筑控制区范围”。
二、规划调整情况
01-16-02地块用地面积为19473平方米,用地代码为“M1”,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客积率为“4.45”,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备注为“规划,地块建(构)筑物不得侵入外环高速30米建筑控制区范围”。
三、公示方式及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3.宝安区松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广深公路428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广深高速、外环高速及107国道交汇处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http://pnr.sz.gov.cn/ba/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28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1),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28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工,联系电话:27809146,传真:27820383
附件:1.[沙井新桥地区]法定图则01-16-02地块规划调整示意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2年11月29日
附件:1.[沙井新桥地区]法定图则01-16-02地块规划调整示意图.pdf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