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松岗中心地区东片]法定图则08-19地块规划调整公示的通告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2-09-10 【字号:大 中 小】
根据深圳市A418-0462宗地权利人深圳市双林电子有限公司申请,现拟对[松岗中心地区东片]法定图则08-19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松岗中心地区东片]法定图则,08-19地块用地面积为2698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容积率“2.2”,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将[松岗中心地区东片]08-19地块拆分为08-19-01和08-19-02两个地块,其中08-19-01地块面积为17862平方米,08-19-02地块面积为9126平方米。
(二)08-19-01地块容积率调整为“4.2”,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3.宝安区松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广深公路428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大道与树边坑路交汇处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http://pnr.sz.gov.cn/ba/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2年9月10日至2022年10月9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1),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9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27832425,传真:27820383
附件:1.[松岗中心地区东片]法定图则08-19地块规划调整示意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2年9月9日
附件1:[松岗中心地区东片]法定图则08-19地块规划调整示意图.pdf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