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授权,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已按程序完成了金洲路(金岭路-东昌路段)涉及[布心地区](修编)法定图则06-01和06-02地块规划调整。根据局部调整审批,现予以公布: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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