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公布龙岗区[龙平地区]法定图则13-10地块技术修正的公告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日期: 2026-05-11 【字号:大 中 小】
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2021年)》《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法定图则制定及局部调整工作规程》(深规划资源发〔2023〕74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审批通过龙岗区[龙平地区]法定图则13-10地块技术修正事项,现予以公布:(图片详情看附件)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
图则片区 | 地块编号 | 用地代码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 (㎡) | 容积率 | 配套设施设置 | 备注 |
龙平地区 | 13-10-02 | R2+C1+GIC2 | 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文体设施用地 | 23836 | 3.0 | 12班幼儿园(用地面积3600平方米,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综合体育活动中心(其中室外独立占地面积1858平方米,室内建筑面积1987平方米)、应急避难场所 | 规划(建筑面积71509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21357平方米、居住建筑面积44965平方米、公共配套建筑面积5187平方米) |
13-10-03 | R2+C1+GIC2 | 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文体设施用地 | 35677 | 3.0 | 公交首末站(建筑首层附建,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综合体育活动中心(其中室外独立占地面积5342平方米,室内建筑面积2813平方米)、社区服务站(与社区警务室、社区居委会合建,建筑面积共450平方米)、公园绿地(独立占地,沿罗福路设置,用地面积2827平方米) | 规划(建筑面积107030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31966平方米、居住建筑面积67301平方米、公共配套建筑面积7763平方米) |
特此公告。
附件:龙岗区[龙平地区]法定图则13-10地块技术修正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6年5月11日
文档附件:
龙岗区[龙平地区]法定图则13-10地块技术修正图.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