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授权,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2021年第12次局长办公会议审批通过[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法定图则(局部修编)01-10、01-12、01-13、01-14及01-15地块规划调整事项,现予以公布: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地块编号
用地代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平方米)
容积率
配套设施项目名称
备注
01-10
R2+C1
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
12460.0
3.5
邮政所
规划(《光明新城万丈坡居住小区详细蓝图设计》)已整体统筹该片区公共空间设计,地块应按规划的绿化控制带设置公共活动空间)
01-12
R2
二类居住用地
6203.2
—
现状保留
01-13
16912.2
4.7
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社区菜市场(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公共厕所(建筑面积60平方米)、通信汇聚机房(建筑面积2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建筑面积50平方米)、便民服务站(建筑面积4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9班幼儿园(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占地面积27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750平方米)、社会停车场(库)(70个)
规划
01-15
4159.4
幼儿园(12班)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1年10月27日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