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法定图则委员会2021年第13次会议审批通过[公明薯田蒲地区]法定图则03-14、04-17等6个地块局部调整,现予以公布: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调整后)
地块编号
用地代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平方米)
容积率
配套设施项目名称
备注
二类用地性质
03-14
R2
二类居住用地
13526
4.5
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9班幼儿园(占地面积不少于2700平方米)、环卫工人作息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
规划,配建不少于7173平方米公共住房,若与04-17地块合并出让,在满足市政管线铺设要求的前提下,允许设置一条双向地下车行通道连通,仅作连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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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1
G1
公园绿地
843
现状保留
04-15-2
525
04-16
M1
普通工业用地
16709
04-17
11237
5.4
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便民服务站(建筑面积400平方米)
规划,配建不少于6857平方米公共住房,若与03-14地块合并出让,在满足市政管线铺设要求的前提下,允许设置一条双向地下车行通道连通,仅作连通使用。
04-19-01
2579
规划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1年7月19日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