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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片区]法定图则DY01控制单元局部调整的通告

关于[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片区]法定图则DY01控制单元局部调整的通告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1-04-22  【字号:

  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授权,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2021年第3次局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片区]法定图则DY01控制单元局部调整,现予以公布:

图片2.png

规划控制单元控制一览表

DY01

单元主导功能

开发强度控制

公共配套设施控制

其他控制要求

居住

及配套

单元总用地面积:
207678平方米
道路面积:
10103平方米
水域+绿地面积:
37698平方米

毛容积率4.2,
居住用地平均
容积率:5.5
总建筑规模:
87.2万平方米
二类居住建筑:
76.0万平方米
商业建筑:
8.0万平方米
公共设施、交通设施、市政设施:
约3.2万平方米

设施名称

设施控制规模

设置要求

是否独立占地

1.单元内建议性道路不得取消,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不小于12米,可结合具体设计方案确定线位。
2.本单元结合轨道站设置便捷互通的地面及地上步行系统。
3.单元开发应对鹅颈水河道进行滨水景观再造,充分结合滨水资源打造公共开敞空间,并全天候对公众开放;沿鹅颈水一侧的商业裙楼,底层宜采用骑楼或挑檐等形式,为行人提供有遮蔽的空间;鹅颈沿岸应独立设置至少1处公共活动空间,且用地面积不少于8500平方米。
4.单元内道路、公园绿地等公共空间,宜设置步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并与单元外的步行和非机动车道便捷接驳。
5.绿地、广场内设置雨水收集系统和中水回用系统,广场和人行道采用透水道砖。
6.轨道6号线沿线地块,在建设时应满足轨道安全保护要求。

7.在保证鹅颈水河道景观、公共开敞空间品质及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允许鹅颈水河道上方黄海高程22.1-28.1米立体空间内设置红线宽度不超过6米的单向车行桥连接两侧居住地块。

18班幼儿园

用地面积5500平方米

按服务半径设置3处

小型垃圾转运站

用地面积500平方米

设置于DY01-07地块

公交首末站

建筑面积6400平方米

设置于DY01-05地块

1处社区管理用房、1处物业服务用房、1处社区警务室、1处便民服务站、1处社区菜市场、1处文化活动室、2处社区体育活动场地、1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处汇聚机房、2处有线电视光接点、1处再生资源回收站、1处环卫工人作息房、3处公共厕所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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