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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发布[公明中心北地区]法定图则 07-07、07-13地块规划调整的通告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发布[公明中心北地区]法定图则 07-07、07-13地块规划调整的通告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1-05-07  【字号:

  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授权,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2021年第5次局长办公会议审批通过[公明中心北地区]法定图则07-07、07-13地块规划调整事项,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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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地块编号

用地代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容积率

配套设施项目名称

备注

07-07

GIC5

教育设施用地

11424

30班小学、室内固定避难场所

规划

07-13

R2

二类居住用地

15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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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GX01内,更新单元01

1、该单元占地面积24.23公顷,位于民生大道与富利路交汇处,现状土地用途或建筑物使用已不符合片区发展的要求,拟结合区级文物点公明墟保护划定城市更新,促进用地功能完善和落实配套服务设施。改造后将建成商住、配套综合性片区。

2、该单元内除独立占地的配套设施外的“规划,拆除重建”类地块的规划建筑总量约为60.09万平方米以内,其中居住建筑量约为52.44万平方米以内。该单元内08-02地块为现状保留公明墟文物保护用地。

3、该单元内重点落实500床综合医院(07-14)、9班幼儿园(07-13)、18班幼儿园(08-06)、邮政所、社区警务室、居住小区级文化室、社区体育活动场地、自行车存放与换乘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450平方米)及区级文物点公明墟(08-02)用地。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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