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授权,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法定图则委员会2023年第64次会议审批通过光明区公常路(永慧路-东莞边界段)及羌下卡点规划选址及规划设计条件论证事项,现予以公布: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用地代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容积率
配套设施项目名称
备注
S2
城市道路用地
26667.9
——
公常路羌下卡点容积率不作规定,以发改部门批复规模为准,建筑高度需控制在24米以下,不作建筑退线要求。
无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3年11月3日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