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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光明大科学装置集群&楼村北片区]法定图则DY01子单元及02-67地块规划调整公布的通告

关于[光明大科学装置集群&楼村北片区]法定图则DY01子单元及02-67地块规划调整公布的通告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3-08-29  【字号:

  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授权,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2023年第17次局长办公会议审批通过[光明大科学装置集群&楼村北片区]法定图则DY01子单元及02-67地块规划调整事项,现予以公布: 

图片1d.png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DY01子单元

地块编号

用地代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平方米)

容积率

配套设施

备注

02-04-01

GIC0

科研用地

20116

-

科研招待设施、环卫工人作息房、公共厕所

规划,科研用地总建筑规模不超过10000平方米

02-04-02

GIC0

科研用地

1312

-

02-04-03

GIC0

科研用地

10241

-

02-04-04

G1

公园绿地

42312

-

规划

02-04-05

G1

公园绿地

5355

-

02-04-06

G1

公园绿地

12821

-

02-05

G1

公园绿地

622

-

规划

02-06

E1

水域

26934

-

规划

-

02-67

G1

公园绿地

21789

-

规划

子单元控制一览表

子单元编号

主导功能

用地面积(公顷)

备注

DY01

公园绿地、科研配套

12

1、子单元DY01科研配套用地总规模不超过3.17万平方米,建筑总规模不超过1.0万平方米;
2、子单元DY01应考虑建筑、景观与山嘴水湾的协调,进行一体化设计;
3、山嘴及山岭地区(北侧山体等高线35米以上,南侧等高线30米以上)限制开发,尽可能保持自然生态特征;
4、竖向设计应尽量结合地形,减少土方开挖;
5、建筑应与自然山水融为一体,建筑高度整体不宜超过10米,局部可突破至15米;
6、子单元内开发建设应遵循蓝线及水库管理规定。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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