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授权,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2023年第12次局长办公会议审批通过【梅林地区】14-04地块局部调整事项,现予以公布: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代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平方米)
容积率
配套设施项目名称
备注
14-04-01
R2
二类居住用地
5846.2
5.0
幼(托)儿园(不少于3班)、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场地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儿童游憩场地(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公安业务用房(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
规划,1、该地块全部用于建设保障性住房,与西侧14-02地块可通过连廊或地下通道连通;2、项目西侧临近山体,为形成良好的空间形态,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
14-04-02
GIC9
特殊用地
31323.8
—
现状保留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
2023年9月8日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