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大-东山地区]法定图则04-03等地块规划调整的通告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1-04-30 【字号:大 中 小】
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授权,法定图则委员会2021年第7次会议审批通过[新大-东山地区]法定图则04-03、04-04、04-22地块规划调整事项,且已完成系统备案,现按要求开展审批结果公布工作。
附件:关于[新大-东山地区]法定图则04-03等地块规划调整的通告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2021年4月30日
关于[新大-东山地区]法定图则04-03等地块规划调整的通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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