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授权,法定图则委员会2023年第53次会议审批通过[新大-东山地区]法定图则01-23等地块规划调整事项,现予以公布:
附图详见附件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地块编号
用地代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
容积率
配套设施设置
备注
01-23
C1
商业用地
50000
2.3
管理服务设施(包含社区管理用房、社区警务室、便民服务站、文化活动室各一处,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母婴室(总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接入网机房(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80平方米);公共厕所
规划,需保持商业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开放性,保持滨河界面的开放性
02-01
G1+E1
公园绿地+水域
264035
-
公共厕所,3处公园儿童游戏场地
规划(30%水面),临新东路、新海大道北段应设置下凹式绿地;新大河东岸新东路与新海大道之间应设置公共步行通道。
01-14
G1
公园绿地
7676
规划
01-17
2683
01-21
2381
02-04
91134
公共厕所,1处公园儿童游戏场地
规划(20%水面)
附件:调整后范围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法定图则委员会
2023年8月28日
文档附件:
调整后范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