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授权,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2020年第4次局长办公会议审批通过[宝安中心区]法定图则05-04、05-05地块规划调整事项,现予以公布: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代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容积率
配套设施项目名称
备注
05-04
G1+C+GIC
公共绿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政府社团用地
33506
—
社会停车场(100个)、公共厕所
规划,规定建筑面积以60000平方米为上限,功能为休闲商业、文化设施。以地下设置为主,允许文化设施、必要的地面附属设施和不超过20%的商业设施设置于地上。应严格控制地面建构筑物的体量及高度,出地面建筑高度≤12米。建筑覆盖率≤35%,绿化覆盖率≥60%。允许两地块地上、地下空间进行连通。文化设施和配套社会停车场可集中布置于一个地块内。总体建筑布局以不破坏中央绿轴的城市景观为优先原则。
05-05
40398
特此通告。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0年7月20日
文档附件: